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我区科技创新领域,强化对早期、初创期科技项目的支持,加速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我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联系人处,属个人意见的,应当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属单位意见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我局将不予受理,附件:1.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3.关于《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2026年4月1日(联系人:黄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