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兰溪市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05年《兰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2025年)》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为进一步弘扬本地历史文化特色,为古城片区开发提供法定依据和核心引领,加强与城市更新的连接,兰溪市组织修编了《兰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6-2035年)》,2026年2月,名城保护规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批后公示发文(名城).docx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