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财政所、民族学校: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5〕2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118万元(具体明细及科目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此款是一次性补助,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向市委统战部、财政局及时反馈使用情况,附件:1.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经济发展部分)2.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社会事业建设部分)3.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实施项目情况表4.2026年省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中共福鼎市委统战部福鼎市财政局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