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各相关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及《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6〕4号),现在组织开展保税区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及复核要求1.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申报阶段提交复评且到期的企业,分别为:2026年3月1日—2026年4月15日,2026年6月1日—2026年7月15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10月15日,企业应在申报时间段内提交申请,三、申报审核流程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须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申报或复核,由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1、佐证材料请申报与复核企业依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详见天津市工信局政府网站),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03月25日(联系人:李程:022-84906787,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