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贸易方式对实际产生的成本性费用[成本性费用包括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及货物堆存、场地与设备租赁、设施设备投入、自主研发、委托设计、包装设计、检疫查验服务、开设境外商品展示中心、航空运输复磅费、查验费、舱单信息传输费(其中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2种贸易方式增加平台广告、营销推广、尾程配送、网络、接口、宣传推介、压箱、短驳、装卸、入场、场站综合服务、搭建销售平台等费用),按照重点产品对实际产生的成本性费用[成本性费用包括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及货物堆存、场地与设备租赁、设施设备投入、自主研发、委托设计、包装设计、检疫查验服务、开设境外商品展示中心、航空运输复磅费、查验费、舱单信息传输费,对有色金属、金属矿砂、稀土等能矿产品进口企业在本年度内建设或进行功能改造提升并投入使用的能矿产品集散中心所产生的仓储功能改造和提升、设备购置和租赁、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和升级、场地租赁或使用等费用给予支持,对全省各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和指定口岸首次进口企业的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及货物堆存、场地与设备租赁、设施设备投入、自主研发、委托设计、包装设计、检疫查验服务等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六、支持边境贸易产业发展(十七)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发展项目,对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企业厂房建设租用改造和设备购置费用(包含为提升产品品质、国际竞争力开展研发所购置设备)、国内段运输费用和流动资金贷款产生的利息予以支持,(十八)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发展项目,对边境地区生产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并开展落地加工的设备购置费用(包含为提升产品品质、国际竞争力开展研发所购置设备)、国内段运输费用和流动资金贷款产生的利息予以支持,(十九)边境贸易产业发展综合服务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商协会和市场主体组织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产生的场地租赁、设施设备、网络服务、师资授课、平台使用(建站)、引流(广告)和外贸管理软件使用等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产业园运营企业产生的场地租赁或使用、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维、国际网络营销推广、帮助企业开设海外店铺、新媒体(直播)、企业培训、网络服务等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海外仓运营企业产生的场地建设或租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维、仓储物流、商品展示展销、国际网络营销推广、帮助企业开设海外店铺、新媒体(直播)、企业培训、尾程配送等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对试点运营企业服务境外采购商、中国—南亚博览会采购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采购商品所产生的物流运输、仓储及货物堆存、场地与设备租赁、检疫查验服务、运输复磅、查验等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对服务市场采购贸易规模达到一定条件的组货人产生的仓储、租赁、物流、设施设备、网络、接口、推介、舱单、压箱、短驳、装卸、入场、场站综合服务等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政策不重复支持),对2026年新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并达到一定条件的市场主体所产生的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及货物堆存、场地与设备租赁、设施设备投入、自主研发、委托设计、包装设计、检疫查验服务、开设境外商品展示中心、运输复磅、查验、信息传输、网络、接口、推介、舱单、压箱、短驳、装卸、入场、场站综合服务费等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