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枣庄市远大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十三店(P37040600962)等3家医药机构提交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核,决定变更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特此公告,附: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山亭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2026年3月23日山亭区定点医药机构变更信息明细表序号医药机构变更信息国家编码备注1枣庄市远大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十三店变更主要负责人前:栾勇P37040600962变更主要负责人后:赵莉2枣庄市远大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健宁店变更主要负责人前:门玉P37040600482变更主要负责人后:张开莉3枣庄市远大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龙珠丽都店变更主要负责人前:张开莉P37040600824变更主要负责人后:连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