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枣庄市市中区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25年认定的市中区就业见习单位,二、评估内容(一)单位经营与管理情况,(二)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三)见习岗位与人员情况,评估结果为不合格:1、存在扣押见习人员证件、拖欠基本生活费等行为的,提交《市中区就业见习单位评估申请表》(附件),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数据比对、实地核实等方式,对评估对象上年度见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单位,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评估不合格单位自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1年内,四、工作要求就业见习工作对促进青年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请各见习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附件:市中区就业见习单位评估申请表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