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货物装载经营场所(企业):为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区重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企业名单进行公布,各货运装载、配载源头企业要认真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布的货物装载、配载源头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督促源头企业落实货物装载、配载的各项要求,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附件:市中区货物装载、配载源头企业名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