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6年度高创计划·高聚工程项目候选人推荐工作,3.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京独立法人单位,(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3.申报项目应为申报人与历年高创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入选人才、新型研发机构和国家实验室研究员、高校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骨干合作,(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人应为所在企业创始人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级别管理职务3年(含)以上,(四)科技服务领军人才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人应在依托单位任职时间3年(含)以上,近3年内成功孵化落地不低于20家(含)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内为50家(含)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每家依托单位每年度限推荐2人,其他两类人才候选人每家依托单位每年度限推荐1人,(二)依托单位审核、公示和提交材料依托单位对被推荐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依托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首都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培养工程科技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书》以及《2026年度高聚工程推荐人选公示结果报告及单位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三)申报材料要求1.依托单位和候选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