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根据《陕西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陕工信发〔2024〕59号)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5〕157号),经遗产所有权人自主申报、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附件: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名单.docx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