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6年第8批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2026〕5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28号)等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名单予以公布,特此公告,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第8批)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3月24日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第8批)序号申报资质企业名称工商注册地址申请内容申请类型审核意见一、建筑业企业1宁夏锦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延续同意2宁夏宁振消防技术有限公司银川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延续同意3宁夏宜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原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延续同意二、工程监理企业4宁夏硕利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彭阳县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延续同意三、房地产开发企业5宁夏宁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贰级延续同意6宁夏汇融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贰级延续同意7宁夏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贰级延续同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5个工作日后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法人中心→我的证照查询或下载,不得进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在业务办结、核准公告结束,领取资质电子证书后,再进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审批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而影响审批结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