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品牌评价认定及复审,每两年对已认定的“湛品”品牌进行复审,现对2024年第一批认定的“湛品”产品品牌进行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二、申报范围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湛品”品牌评价认定管理的实施意见》(湛农函〔2024〕150号)规定,都可申报“湛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新增申报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填写《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新增申报产品品牌的经营主体填写《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产品品牌申报书》,复审产品品牌的经营主体填写《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产品品牌复审申报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新增申报及复审材料进行审查,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材料后,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对“湛品”品牌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湛品”品牌建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培优扶强一批县域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联系电话:3220033)有关附件下载:附件1: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产品品牌复审名单.xlsx附件2: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docx附件3: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产品品牌申报书.docx附件4: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产品品牌复审申报书.docx附件5: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汇总表.doc附件6: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产品品牌新增申报推荐汇总表.doc附件7:2026年度第一批“湛品”产品品牌复审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