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补充遴选的公告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民合作社,申报条件种植规模在1000亩以上,优先安排开展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五年内享受过类似项目的,不再享受本次项目补贴,资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支持环节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项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现场验收后,申报日期请有意愿的申报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报《2024年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于2026年5月9日前报农业农村局221办公室,附件:2024年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合作社)新乐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