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二)我县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技术人才,1.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2.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包括下列企业: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3.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的企业,4.近一届县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5.经县政府认定且达到培育目标的重点培育企业,6.经我县认定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包括企业和市场,(三)上一年度纳税双百工业企业的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在申请企业连续缴纳社保2年(含)以上,(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企业任职或聘用文件、近一年银行工资流水、房产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