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的预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 2022-06-09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请条件(一)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二)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进口技术应当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四)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二、支持方式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方式支持,(二)《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件1,(四)《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2,(五)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2、2022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3、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4、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东莞市商务局2022年6月9日(联系人:产业发展科周小姐,电话:22817905)附件:1.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附表1、2.xls2.附件3: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xls3.附件4:用户操作手册.docx。

更多精选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2022-06-0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