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化应用,拟部署一批“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文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利用人工智能、动作捕捉等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信息开展记录、分析,(四)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创意设计,(五)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旅游资源精准推荐、行程规划、智能票务预约等创新服务场景,(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智能化建设,探索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探索本场景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建设,(二)技术验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试点方向各场景的应用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增强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的文化和旅游服务能力,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升级改造文化和旅游业务系统、工具软件、智能终端等,(四)标准研制在试点方向开展高质量数据集、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的标准建设,在试点方向具有明确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6年3月23日附件:“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模板.docx附件:“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