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镇人民政府: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93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机关+农村”结对共建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莆城委农办〔2025〕4号)文件,安排补助郊溪村、埔柳村、园头村、东沙村、松峰村、岭下村、溪南村、东进村等8个村,每个村补助20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万元),共160万元补助资金,经研究决定,现拨付2024年第三批“机关+农村”结对共建村补助资金15.206万元,补助项目为埔柳村合春农田整治工程(一期),请贵镇和有关村及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等工作,附件:2024年第三批“机关+农村”结对共建村补助资金补助明细表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1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