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自2025年4季度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是对银行等经办机构向特定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2026年1月20日,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按《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可视情研究延长政策实施期限,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纳入政策范围,经办银行在向经营主体收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