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规〔2025〕25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一、申报对象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三、有关要求(一)每个申报对象原则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园区的,申报示范企业的,(二)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四、申报程序(一)申报方式,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将创建申请书(1份)正式行文报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16日(联系人:谭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