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原则上3年以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2026年3月份,我区共有1名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合格,补贴金额5000元,需拨付补贴资金50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315-8727703附件:初次创业补贴花名册(一).xlsx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