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5〕2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5年度嵊州市就业见习单位评估结果为合格单位予以公示,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在现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退出见习单位目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3278276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25日附件2025年度嵊州市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合格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评估结果1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格2嵊州市特种链轮有限公司合格3浙江凯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合格4嵊州宾馆有限公司合格5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合格6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合格7嵊州市柏星超级大酒店有限公司合格8浙江锦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格9浙江图森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合格10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格1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合格12嵊州剡都酒店经营有限公司合格13浙江万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合格14亿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15绍兴蒂尔莱特科技有限公司合格16浙江天盛机械有限公司合格17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18浙江巴贝纺织有限公司合格打印本页关闭窗口.social-share.icon-wechat{background:url(//zjjcmspublic.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jcms_files/jcms1/web3096/site/picture/0/2104081525529763625.png);}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share-2').share({sites:['weibo','wechat','qzone']});">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