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根据我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0〕9号,现就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5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6年度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工信部门做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2025年度运行情况跟踪,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评价表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后发送至我厅科技处邮箱,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由省住建厅组织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和考核评价,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福州、厦门、泉州市工信局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工信科技〔2024〕2号)要求,填写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我厅后,并将评审情况和认定建议名单正式行文报送我厅,将推荐文件、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企业申请材料(含电子版)按要求报送我厅,建筑施工企业向省住建厅提交申请材料,将评审情况和认定建议名单函告我厅,省工信厅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评审核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