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支付海南就业驿站东方八所站等6家就业驿站运营管理费用的公示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规〔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将海南就业驿站东方八所站、东河站、新龙站、江边站、天安站、四更站运营管理费用支付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如下:支付2025-2026年度海南直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运营八所站第二笔运营管理费壹拾肆万玖仟圆整(¥:149000.00),支付2025-2026年度海南直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运营东河站第二笔运营管理费壹拾肆万玖仟圆整(¥:149000.00),支付2025-2026年度海南直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运营新龙站第二笔运营管理费壹拾肆万玖仟圆整(¥:149000.00),支付2025-2026年度海南直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运营江边站第二笔运营管理费壹拾贰万肆仟柒佰伍拾圆整(¥:124750.00),支付2025-2026年度海南直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运营天安站第二笔运营管理费壹拾贰万肆仟柒佰伍拾圆整(¥:124750.00),支付2026-2027年度海南和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四更站第一笔运营管理费壹拾肆万捌仟柒佰伍拾圆整(¥:148750.00),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公示期限: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东方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