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市文旅局”)对2021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对2021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年初预算绩效的评价工作,各市级单位及县、区文旅局年初申报项目预算资金必须配套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结余31.40万元,⑩富民县:结余资金77.39万元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部分文化活动未能开展造成中央资金结余72.17万元,4.组织及管理情况(1)项目组织情况昆明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市文旅局开展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工作对口的业务处室负责设定年度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体系,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的目的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2021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2021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表12021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分汇总表指标指标项目决策类项目管理类项目绩效类合计权重10%30%60%100%得分1027.6051.0088.60得分率100%92%85%88.60%2.主要绩效2021年,负责制定2021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本项目资金的使用与《云南省文化文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支付范围相符,公共文化专项资金项目及非遗专项资金项目根据年初预算绩效指标申报预算资金,基层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上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用于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组织开展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资金不得低于专项资金的8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