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经各县(市、区)组织申报、项目初审、属地政府审定、市商务局复审等程序,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口岸经营龙头企业稳外贸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至27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人:杨小姐,附件——江门市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口岸经营龙头企业稳外贸项目)分配计划.docx江门市商务局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