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兴化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的通知》(兴农经〔2025〕4号)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领域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兴农组〔2023〕48号)相关管理办法,在完成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审核、申报材料初审、市级专家组评审以及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等程序后,最终拟确定兴化市恒滔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等3家家庭农场实施兴化市2025年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3月31日联系电话:0523—83107169附件:2025年经管科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立项汇总表.doc兴化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