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市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相关参保人员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请上述参保人员的参保单位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尽快办理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现就个人账户余额清退事宜公告如下:一、所需材料(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四)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二、办理时间和地点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封存处理,(三)如继承人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清退手续,附件:市本级在职死亡清退个人账户人员名单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