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离校2年内(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三、补贴范围、期限和标准(一)补贴范围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二)补贴期限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建档立卡退捕渔民或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不早于初次申报时间一年,同一时间、同一对象只能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之中的一种,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累计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期限,可在不同时间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三)补贴标准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建档立卡退捕渔民或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2.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度从2026年开始,3.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申请资料(1)《临湘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并在《临湘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登记名册》上进行登记,附件:附件1.临湘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pdf附件2.临湘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登记名册.docx附件3.社保补贴申请回执单(样板).docx附件4.临湘市企业(单位)吸纳员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pdf附件5.临湘市企业(单位)吸纳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docx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