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市科技创新成果基础研究类项目,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二)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6年度市科技创新成果,(四)涉密项目和软科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作为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项目,提名单位(专家)应按照《2026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指南》(附件1)要求,应根据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填写相应学科,项目各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均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提名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6年度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指南》要求进行,提名单位(专家)在报送提名材料时应同时报送提名公示情况说明,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一)提名书1.纸质版1份,项目完成单位公示情况、提名单位公示情况,项目第一完成人及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填写滨州市科技创新成果专家提名申请表,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