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明确的补助标准,按属地管理原则(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在设区市拨付),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要加强项目建设的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有序、规范、高效完成,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带徒传技、技能攻关、交流协作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明确的补助标准,按属地管理原则(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在设区市拨付),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要加强项目建设的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有序、规范、高效完成,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带徒传技、技能攻关、交流协作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