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董事任职前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组织进行任职前谈话,代表任职企业外部董事就有关事项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以及任职企业董事长、经理层等沟通,外部董事每年应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书面报告本人履行职责详细情况,第二十三条评价结果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向外部董事本人反馈,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予以解聘:(一)丧失外部董事任职资格的,(六)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或任职企业有不诚信行为的,(八)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外部董事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外部董事在任期结束前可以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外部董事任职前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组织进行任职前谈话,代表任职企业外部董事就有关事项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以及任职企业董事长、经理层等沟通,外部董事每年应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书面报告本人履行职责详细情况,第二十三条评价结果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向外部董事本人反馈,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予以解聘:(一)丧失外部董事任职资格的,(六)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或任职企业有不诚信行为的,第二十七条外部董事在任期结束前可以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提出书面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