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人员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从本办法生效之日开始算起)免费职业培训,在职业培训补贴标准限额内,可由各部门与人社部门联合确定分工种补贴标准,对六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创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符合规定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按最高不超过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应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制定培训课时和培训基本补贴标准,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按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80%以上2种情况分类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低于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