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中所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1.零就业家庭成员2.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5.脱贫劳动力6.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7.退捕渔民8.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9.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0.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方式:线下渠道: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二、低成本创业补贴方式低成本创业补贴有一次性设备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2种方式,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一)一次性设备补贴1.选择一次性设备补贴的,向县就业中心统一租借设备,创业者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未稳定经营满6个月或佐证材料认定不合格的,不得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政策,(二)场地租金补贴2.选择场地租金补贴的,自申请通过后第一个月开始,凭场地租金缴费凭证向县就业中心申请租金补贴,后续不再享受场地租金补贴,三、报名登记(一)报名方式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416室(县社保大楼4楼)填表报名,(二)报名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止,(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