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府办法〔2022〕32号)《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27号)要求,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即将到期,需对该专项资金实施期绩效进行整体评价,主要涉及2024—2025年度通过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绩效评价对象2024-2025年度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二、绩效评价方式结合工作需要,我厅将于2026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抽取一定比例科技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具体评价时间和评价事宜由省科技评估中心另行电话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接到现场评价通知后3天内,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对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响应情况,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后续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附件:2024—2025年度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场绩效评价资料清单.docx贵州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3月17日(联系人:余龙海杜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