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全市能繁母猪一次性饲料补贴的通知》(温农发〔2022〕46号)文件规定,对我区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实施能繁母猪一次性饲料补贴资金拨付,温州三汇畜牧养殖专业合作和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符合能繁母猪一次性饲料补贴条件,并提交了补贴资金申请表,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8日-6月14日,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7-86962058,附件:1、2022年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统计表2、2022年能繁母猪饲料补贴资金汇总表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8日附件12022年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统计表养殖场名称详细地址养殖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当前生猪猪存栏数当前能繁母猪存栏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温州三汇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温州市龙湾区海滨围垦基地围垦路2号陈志平18657788847128962500330303101190001温州宏旭畜牧专业合作社温州市龙湾区海滨围垦基地围垦路8号金建慧15858012378108801000330303101210001县级合计237763500附件22022年能繁母猪饲料补贴资金汇总表填报单位: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单位:个、头、万元县名养殖场数能繁母猪数量需要补贴资金县级安排资金申请市级补贴资金龙湾区23500703535总计2350070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