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自然资源局:《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6〕13号)下达资金1,361万元,根据《中共盘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盘州市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盘州农领发〔2026〕1号)文件要求,收入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2110501森林管护”科目,支出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1生态保护”科目,各项目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盘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盘州财发〔2021〕90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盘州财发〔2022〕120号)、《盘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报账实施细则(试行)》(盘州财发〔2025〕1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严禁超过批复建设内容实施,收集完整项目报账资料和建设资料,开展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资金绩效录入,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下达的资金纳入项目业主单位预算指标,并严格执行报账管理和财务核算,附件:2026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资金指标表(生态护林员补助)盘州市财政局2025年2月8日(监督电话:0858-363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