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函〔2023〕63号)和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阜人社局发〔2024〕17号)以及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细河区人社中心对申请创业场地补贴的经营实体通过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拟对以下2户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场地补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就业服务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属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6325925,附件:阜新市细河区2026年度第一批开展创业场地补贴人员明细序号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者成立时间租赁场地面积补贴金额1细河区爱你造型店王玉娟2023年3月14日147.06㎡10000.00元2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川汽车养护中心王阳2023年7月31日107.97㎡10000.00元阜新市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