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整治范围1.全市范围内所有旅行社、导游人员、在线旅游经营主体、研学旅游单位等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2.违规从事或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其他市场主体或个人,辱骂恐吓游客、擅自变更行程、减少游览项目、讲解不规范、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执业乱象,聘用无证导游、要求导游承担接待费用、强制消费、欺客宰客等违法经营行为,3.在线旅游、研学等旅游新业态及传统业态中存在的违规操作、乱收费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4.旅游购物场所欺客宰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违法经营行为,5.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或个人以“低价”“VIP顾客回馈”等名义违规开展旅游活动的行为,三、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四、投诉举报方式1.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进行投诉,五、提供线索须知1.实事求是,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