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券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申请资质认定的通知法律服务券是指使用临港新片区专项资金,支持临港新片区中小微企业、初创型团队等企业向法律服务机构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民商事争议解决服务、预防性法律服务及知识产权、投融资、数据、劳动人事等专项法律服务,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券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券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申请资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条件(一)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条件1.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二)企业申请条件1.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二、申报材料(一)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材料1.信用报告,(二)企业申请材料1.信用报告(初创团队提供团队主要成员信用报告),去年资质申请通过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不需要在重新提交,三、审核程序(一)申报时间:1.法律服务机构申请: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12日,2.企业申请: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12日,2.线上申请流程:打开“一网通办”网址--切换“部门、区、管委会”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线上服务--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法人登录--政策大厅--搜索“法律服务券管理办法”--法律服务机构/企业申请,(三)审核和公示: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完成申报后,管委会审核确定后公示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名单,附件2026年关于开展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券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申请资质认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