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凤山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凤山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包含林业发展)编制项目,对《凤山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科学提出“十五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包含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规划》要具有对全县农业农村和林业发展工作统领作用和可操作性意义,能指导推动凤山县“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林业发展,(三)近5年至少承担过3项相关规划编制服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具有自治区、设区市“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服务业绩的优先,注:报价名称:《凤山县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密封材料封面注明报价名称、报名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日期等,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和电话报名,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报价文件,由中选单位与凤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凤山县农业农村局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规划》编制服务、出具成果资料、指导配合工作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