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1〕2号)文件要求,对完成冷链建设,验收合格的9家建设主体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一、公示时间:公示期5天(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联系电话:0359-2022173电子邮箱:yhnyncjkjg@163.com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044000附件:2021年盐湖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第三批)公示表.xlsx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