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青年就业见习规模,不断提高我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城乡失业青年等群体就业能力,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一、征集范围、条件及补贴标准1、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且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留用率较高的各类企业,2、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应提升见习人员就业能力,3、能够为参加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85万元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后,联系人社部门审核,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后,联系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岗位申报,2、现场报名请有意愿的单位持介绍信、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