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退赔对象随案移送执行退赔人员清单认定的第一批集资参与人,具体领款金额详见附件一“国玺”案集资参与人本次可分得退赔金额明细(领款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四、退赔款来源本次退赔的款项来源于移送执行的涉案银行账户内款项,以待退赔集资参与人本人开设在境内银行的I类账户储蓄卡作为收款账户,公民身份号码为18位的集资参与人收款信息需通过线上信息采集系统提交并确认,公民身份号码为15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公司为主体的集资参与人收款信息需通过线下向本院书面邮寄材料(材料内容、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详见附件三),继承人应通过线下向本院邮寄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银行卡信息、收款账户确认书等材料(详见附件三),请确认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被限制收款金额、休眠状态等无法收款情况,七、退赔款发放时间安排本院将于2026年5月28日起陆续进行退赔款发放,本院不会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本院不再对不在集资参与人名单中或损失金额等问题予以答复,4、经核实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依法划付相关款项到各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本次退赔法院、公安、检察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联系人:梁法官、詹助理、胡助理联系电话:0755-83535082、86728748、83535369附件一:“国玺”案集资参与人本次可分得退赔金额明细.pdf附件二:涉众案件领款人信息采集指引.pdf附件三:需线下邮寄划款材料的情况.pdf附件四:收款账户确认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