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监督电话:自治区商务厅0771-2211625,2025年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拟支持项目序号属地项目类别支持企业(单位)名称备注1南宁市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风险保障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