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商务局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6年专项资金评审等相关工作的公告》要求,我局组织对四家参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锦州市商务局2026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省促消费专项资金及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等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以综合得分97.2分位列第一,拟确定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过程由市商务局宋博禹等六名机关干部组成评审团,于2026年3月10日完成评审,三、公示期限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3个工作日),四、异议受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锦州市商务局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五、其他事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依法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锦州市商务局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