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就相关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提出单位(个人)主要内容描述采纳情况说明1个人第七条中对于建设模式的分类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分类不同,采纳已修改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分为政府投资项目统一建设、项目单位自行实施和市场化委托建设模式”,相关表述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保持一致,建议核实两者是否为同一概念,建议采用统一表述,采纳已核实,两者为统一概念,目前已统一为“项目竣工”,3个人第四十七条中提及“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概算批复后6个月内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在区固投领域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备案”,建议明确特殊原因是什么,解释1.项目无法在概算批复后6个月内开工的原因较多,2.现已要求建设单位需按程序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