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加强内蒙古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6年3月9日内蒙古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内蒙古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第二条内蒙古实验室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预备队、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标杆,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方案,第十条内蒙古实验室建设分为筹建期、建设期和运行期三个阶段,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评估通过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进入建设期,第十一条自治区科技厅对建设期内的内蒙古实验室,支持保障内蒙古实验室建设运行,(二)盟市等主建单位和承建单位能够为内蒙古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仪器设备支持,自治区科技厅结合主建单位建设意见拟定内蒙古实验室建设计划,主建单位组织承建单位完善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方案,第十九条内蒙古实验室应建立产业技术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期满后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评估,第二十七条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制定内蒙古实验室评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