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为落实国家工业绿色发展和“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现就做好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下同)工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工业园区、企业的指导,引导园区、企业按照《“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见《通知》附件1)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二、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的园区或企业应参照《建设指南》,将《典型案例申报书》(见《通知》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工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三、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于3月31日前将推荐函、《典型案例汇总表》(见《通知》附件3)《典型案例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两份,四、省工信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五、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宣传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向“无废化”转型的典型案例,联系人:省工信厅林芝0591-87821903省生态环境厅黄胜0591-88367175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2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