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该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集体土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浦北县安石风电项目,二、拟征收集体土地、使用国有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张黄镇元坝村民委员会,(二)安石镇平山村民委员会上平山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534公顷,(三)安石镇坡村村民委员会企山第一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064公顷,洋江岭第一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064公顷,(四)泉水镇横流村民委员会东头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165公顷,(五)泉水镇平阳村民委员会新一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064公顷,新屋子第一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064公顷,(六)泉水镇小蒙屯村民委员会大路边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256公顷,小蒙屯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064公顷,江边坡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128公顷,(八)石埇镇坡子坪村民委员会兰坦窝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276公顷,(十)石埇镇油滩村民委员会南二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0249公顷,五、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和2023年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七、征地补偿登记要求拟被征收集体土地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