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6〕4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及复核要求1.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申报及复核审核流程1.企业线上申报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须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申报或复核,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区级主管部门审核及推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3.市级主管部门评审及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照认定标准审核,四、佐证材料申报及复核企业需上传材料,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自查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证书扫描件或认定文件(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3.有效期内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铜牌照片等佐证材料(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制作创新型中小企业证书,附件: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部分指标说明(联系人:王策联系电话:022-29246947)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5日。